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四十二条,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发表的音乐作品,只要在首次录制或发行录音制品时未明示禁止他人录音使用,任何人,包括创作者本人,便可以依法透过“法定许可”制度,在支付法定报酬的条件下进行重录,无需获得原著作权人许可。
蜂鸟你是不识字?。
为什么小米造车可以叫小米,而华为不可以用华为品牌造车?
网传厦门某国企研发部门要求每日考察后端 400 行,前端 1000 行代码量,如属实,这个考核合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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